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》(DB11/T 648-2009)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于2009年11月实施。根据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规则》中“对于发布满五年的地方交通标准,由标准提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标准评估工作”的规定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业监督处于2014年委托北京交通工程学会对《规范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。
为科学、系统、全面、客观地做好评估工作,切实达到评估目的,学会召集相关单位举行座谈,了解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,同时前往北京公交集团、北京祥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进行了调研和座谈,收集了大量的贯标基础数据和标准修改建议。对修改意见和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理分析后,提出以问题为导向和乘客为中心的原则,建立了客运服务考察的基本指标,提出了对《规范》的一系列修改建议,形成了《北京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实施情况评估报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