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交通工程》杂志编辑部文章版面费收取规定
第一条 收取原则
本编辑部出版的期刊,除专家及特约稿件外,其他论文均按每篇文章版面数量收取版面费。
第二条 版面费收取标准
1.拟发表文章在5页以内(含5页)按照3 000元/篇标准收取,拟发表文章超过5页,每增加1页版面费增加500元,且累计收取。
2.如果文章作者对刊出日期需要办理加急的,在文章质量达到出版要求的前提下,根据加急时间按照2 000~3 000元/篇标准收取。
3.论文发表后,通过快递形式为作者邮寄样刊2本,如有特殊要求每多寄1本加收15元,编辑部承担快递费。
第三条缴费方式
版面费通过银行汇入北京交通工程学会银行账户:
户名:北京交通工程学会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
账号:1109 3355 8310 801
(注:请务必在汇款时备注好您的姓名或文章名称,以便我们查询收账,谢谢您的配合!)
第四条 发票和录用通知的邮寄
版面费收取后由财务部开具统一发票,并与纸质录用通知一起邮寄给作者。
第五条 不予退还费用规定
论文已经过初审、外审、作者缴纳版面费、开具发票、邮寄发票等流程,发票不能退回的,已缴纳的版面费不予退还;如发票能退回,在符合财务规定前提下给予退回版面费50%。
作者缴纳版面费后,论文已经编辑排版,但是在编辑环节发现稿件有错误,要求作者修改,而作者又没有按要求修改,从而造成论文无法刊出的,已缴纳的版面费不予以退还。
论文发表后,馈赠的期刊我刊只负责一次邮寄的费用,如果邮寄失败,退回的期刊需要补寄时,费用由作者承担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