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为做好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三审工作,市人大法制办组织召开会议,就《条例》条文修改、贯彻实施等工作听取市交通委汇报。市人大法制办主任李小娟、副主任王德林,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、副主任刘缙出席会议。
会上,市交通委重点汇报了《条例》贯彻实施的指导思想、实施目标、第一年重点推进的法律制度、实施的后评估等工作安排。并就《条例》修改、实施时间等进行了充分讨论。
市人大法制办对市交通委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,认为市交通委立法基础工作扎实、审议配合工作到位、贯彻实施安排细致,同时要求,一是继续配合做好《条例》条文修改等三审准备工作;二是结合《条例》审议进程,及时部署贯彻实施工作,确保实施到位。